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过年偷饺子习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过年偷饺子习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偷水仙花包饺子结局?
***回顾:【老人偷邻居家洋水仙包饺子 中毒后上门索赔】一网友爆料,他在院子里种了几十棵洋水仙,邻居一位老太太以为这是韭菜,就进其院子偷割了洋水仙,包了饺子给她孙子吃,结果导致小孩住院。现在老太太一家竟然上门来要求他赔偿,警察调解时也让他出于人道主义赔偿部分医药费......
老太偷邻居洋水仙包饺子给孙子吃中毒后上门求赔偿怎么处理的?
房屋主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并无直接的因果联系,所以房屋的主人并无民法上的赔偿责任。老奶奶应该为其孙子食物中毒的结果负全部责任。
1、房屋的院子并非公共场所
老太太认为房屋主人不应该在公共场所种植有毒植物,其种植有毒植物的行为存在故意毒害他人的故意;而种植洋水仙的人却自觉很冤枉,自己在自家的院子里种了点植物怎么就成了故意毒害他人了?
从房屋主人的描述可以看出,房屋及院子是其购买所得,而且在房产证上是有登记的。由此可见,房屋主人是以合法方式取得房屋及院子的所有权的,那么房屋及院子就应该属于其私人所有。而且无论院子和公共场所是否有明确界限以区分,都不影响其属私人所有的性质。况且种植物的院子和公共绿地之间用篱笆做分界,其私有空间并非不可区分,从描述的情节看,老太太明知院落及植物归属该房主私人所有。
2、洋水仙有毒,但种植并不违法
房屋所有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而院落属于房屋的附属物,属于房屋的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这一概念明显也包括了房屋的院落。房屋主人在自己的院落里种植植物的行为是其行使房屋所有权中使用权的行为。在民法中有一条原则叫做“法无禁止皆可为”,洋水仙虽然有毒,但其并不是法律所禁止种植的植物,所以房屋主人种植洋水仙的行为属于他的个人自由。
3、老太太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之嫌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老太太多次在未经房屋主人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其院落偷花,明显侵害了房屋主人的权利,其行为具有违法性。主人拒绝其进入的情况下,老太太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或者其他犯罪,由于了解信息有限并不能作出准确判断,但起码有嫌疑。
4、房屋主人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主人承担赔偿责任不仅仅是依照造成的损害后果而定,同时还必须具备主观过错,且其行为和该损害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过年偷饺子习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过年偷饺子习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dfmw.com/post/38376.html